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长扩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责任有效期的公告

点击数:18719 发布时间: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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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体现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现将原《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疾病保险产品扩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责任的公告》和《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生 i 随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中的扩展责任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1:《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疾病保险产品扩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责任的公告》

附件2:《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生 i 随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