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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如何给自己设置身故受益人

来源:民生保险江西分公司 点击数:64 发布时间:2026-08-07


一、案例简介

2025年1月初,客户C先生的父亲到公司柜面申请理赔。客户的父亲称其于2024年末在家中因摔倒不幸身故。

理赔处理人员经系统查询发现客户C先生所购保险产品的身故受益人不是其父亲而是其子,其子当时并没有满18周岁。理赔处理人员告知C先生的父亲,其孙子是保单的身故受益人,应该是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领取身故保险金,但是由于其没有满18周岁无法行使此项权力需由其监护人待其行使此项权力。

C先生的父亲了解之后表示,客户C先生早就跟妻子离婚了,且妻子已再婚,担心理赔金到不了孩子手上。理赔处理人员告知实在担心可以等到孩子满了18周岁再申请理赔金,毕竟孩子还有不到半年就满18周岁了。

二、案例分析

受益人的确定主要有三种情况:指定受益人、法定受益人和无受益人。指定受益人就是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写明受益人的姓名和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法定受益人就是保单上写的是“法定”或“法定继承人”,没有具体写明受益人是谁。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本案中指定受益人为C先生的儿子,故只有其有权获得相应的保险金赔付。

三、风险提示

1、‌慎选未成年受益人,警惕监护权风险‌

若指定未成年子女为受益人,需明确其监护权归属及保险金管理方式。案例中C先生虽指定儿子为受益人,但因父母离异且监护人再婚,可能导致保险金实际使用偏离被保险人初衷。

2、‌及时更新受益人信息,规避法定继承纠纷

婚姻状况、家庭关系变化(如离婚、再婚)需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并调整受益人指定。若未主动更新,身故保险金可能因法定继承规则引发多子女、继父母等复杂分配争议,甚至因遗产继承程序导致理赔周期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