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重视保险复效等待期,避免保障“空窗”
一、案情简介
2019年8月,客户邓女士为丈夫吴先生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2022年1月,吴先生因“肺癌”住院治疗,随后申请重大疾病理赔。
在理赔核查中,理赔人员发现保单于2021年12月18日申请复效,依据等待期条款约定,“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含)为等待期。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因疾病导致首次发病,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下列情形之一:(1)本附加合同附表一所列的轻症疾病;(2)本附加合同附表二所列的重大疾病;(3)本附加合同附表三所列的特定少儿重大疾病;无论确诊日期是否在等待期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公司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公司仅退还了邓女士已缴纳的保费。邓女士十分后悔当时未及时缴纳保险费导致保单失效。
二、案件分析
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复效后等待期的条款,在本案例中,吴先生的出险时间处于复效后的90天等待期内,按照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风险提示
1.按时缴费是关键
消费者应牢记保费缴纳日期,设置提醒或选择自动扣费功能,避免因疏忽导致保单失效。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缴费,也要在宽限期内完成缴费,维持保单效力。
2.深入了解复效条款
办理保单复效时,务必仔细阅读合同,了解复效后等待期、健康告知等相关规定,明确自己的权益和风险。若对条款有疑问,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或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