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以案说险:警惕销售误导,理性看待投诉,守护保单权益

来源:民生保险厦门分公司 点击数:1472 发布时间:2025-12-13

一、案例介绍

吕先生于2015年通过我司业务员投保了一份两全保险(分红型)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年缴保费1.5万元,缴费期15年,2025年,吕先生曾听信非正规渠道传言,认为“只要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施压,保险公司就会妥协并满足全额退保要求”。吕先生称当时业务员存在“夸大保险收益、隐瞒保单长期性”等误导行为,因此,在未能提供销售误导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向监管机构投诉,要求我司全额退还其十年累计缴纳的15万元保费,此时保单已因未按时缴费而失效。

我司投诉处理人员多次与吕先生面谈沟通,并出示了投保影像(含风险提示语句及客户亲笔签名)、电话回访录音(客户清晰确认知悉产品责任、缴费期限等关键信息)等原始签单材料,材料显示销售过程符合监管规定,经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失效保单若退保将面临巨大损失(现金价值远低于已缴保费),并分析复效能延续保障且经济上更有利后,吕先生最终选择办理了保单复效手续,避免了保费的重大损失。

二、案例分析

监管投诉并非全额退保捷径,金融监管机构在处理消费投诉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监管机构的介入旨在督促机构合规处理纠纷,但并非消费者所有诉求都能得到支持,权益的维护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合同为准绳。此案例中,在保险公司提供了充分合规证据证明销售过程无瑕疵的情况下,吕先生仅凭投诉行为本身无法获得超出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额外利益(如全额退保)。

“恶意投诉”或“轻信误导”不可取。部分不法组织或个人可能散布“投诉必成”、“闹大就赔”等不实信息,诱导消费者进行缺乏事实依据的投诉,甚至教唆消费者“缠诉”、“闹访”,这不仅浪费监管资源和消费者个人精力,更可能导致消费者错过理性解决问题的时机(如复效宽限期),最终损害自身权益。

三、风险提示

1、理性看待监管投诉作用

监管投诉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渠道,但绝非“万能钥匙”或施压工具,监管机构在处理投诉时,会严格审查双方证据,依据事实、合同及法规作出判断。切勿听信“投诉就能全额退保”等不实传言,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诉求,即使通过监管投诉途径提出,也难以获得支持,轻信此类传言可能延误您理性处置保单(如及时复效)的最佳时机。对教唆、代理“恶意投诉”的行为要保持高度警惕,此类行为可能涉嫌违法违规,消费者自身权益也难以得到真正保障。

2、失效保单处置的理性选择

特别强调,长期保单(特别是已缴费多年)退保损失巨大,因未按时缴费保单失效后,应优先考虑复效的可能性与价值(需补缴欠费及利息),这是恢复保障、减少本金损失相对更优的途径。

3、寻求专业帮助理性解决纠纷

若对销售过程确有重大疑问且掌握新线索、新证据,应通过正规渠道(如保险公司、调解组织、监管机构)理性反映,依法维权。

保险是长期财务规划,购买时多一分清醒和谨慎,就能为未来多添一份安心和保障,民生保险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