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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远离非法校园贷,不负青春不负债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点击数:798 发布时间:2024-10-23

【案例介绍】

十八岁的小玉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刚刚步入大学生活,又第一次远离家乡,小玉妈妈第一个月给了小玉3000元的生活费。刚入学的小玉交到了一个富二代好朋友婷婷,经常逛街、购物、高消费。可是第二个月开始,妈妈只给小玉转了1500元,完全没有理财观念的小玉迷失在奢侈的人生享受中,钱不够花。无奈之下小玉开始向借贷平台电话咨询,由于借贷平台不对学生开放,她没有借到钱。

一次偶然的机会,小玉点击了一条微商发布的“学生借贷”广告,于是她与非法借贷机构的强哥互加了微信,咨询借钱。对方告诉小玉,凭身份证签订合同就可以借款2000元,第二个月归还,如果把银行卡出借,可以办理分期还款,如果能向其他同学借到更多的银行卡,还可以抵扣部分借款。小玉动心了,约强哥见面,正准备出借自己银行卡,签署借款合同的时候,警察及时出现,阻止了该非法行为。

【案例分析】

本案中,小玉遭遇了非法“校园贷”。非法“校园贷”是指一些非法网络贷款平台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他们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不文明催收等不合规的手段,诱导学生过度借贷和高息负债、甚至骗取学生银行卡。

非法“校园贷”有培训贷、刷单贷、裸条贷、传销贷、多头贷、美容贷等等。贷款利率高,借款利率普遍在10%-25%之间,有的年化利率甚至高达70%以上。他们还设置贷款陷阱,贷后采用骚扰、恐吓、威胁甚至暴力等手段催收欠款。

【风险提示】

一是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自觉抵制片面追求物质享受,抵制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

二是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要充分认识网络借贷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对借贷机构广告宣传中的“免费”“优惠”“打折”等内容要多留个心眼,增强防范意识。

三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切勿将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借给他人,更不能出租、出借、出售个人账户或银行卡。

四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取贷款,有借款需求的大学生可咨询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业务,通过正规的渠道获取借款,避免后顾之忧。

五是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旦陷入非法“校园贷”,要保持理智,及时报警,学会用正当手段和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