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提供贴心周到的适老化服务,保障消费者受尊重权

来源:民生保险广东分公司中山机构 点击数:417 发布时间:2024-01-26

案例简介

55岁的刘先生来公司咨询,打算为自己投保一份重疾险刘先生因年龄原因患有老花眼,视物不清,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将其引导至爱心专座,在给刘先生介绍险种情况时还为其提供了老花镜,方便刘先生对照查看险种详情。因刘先生对电子设备使用不够熟练,工作人员全程陪同指导,并协助其将办理页面调整为老年模式,方便阅读和查看虽然最终刘先生表示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并未当场承保,但是刘先生对工作人员的态度表示高度认可。

案例分析

所谓受尊重权是指: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积极融入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优化网点布局,尊重老年人使用习惯,保留和改进人工服务,不断丰富适老化产品和服务。

本案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根据用户的实际年龄需要,提供贴心周到的适老化服务,充分尊重有效的维护了消费者的受尊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