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熟悉理赔规则,避免重复理赔

来源:民生保险广东分公司中山机构 点击数:488 发布时间:2023-12-22

案例介绍

客户陈先生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所以打算在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第一次申请时发现保险公司可以收取电子发票,理赔资料也可以使用复印件,因此使用同一张电子发票,在其购买保单的多家保险公司重复申请了医疗险理赔。后在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人员进行同业排查时,发现相关情况,并引起保险协会注意,介入调查。

公司在收到理赔调查人员同业排查结果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陈先生沟通协调,在协调过程中详细的向陈先生解释了发票理赔原则,一张发票不能理赔两次。已经理赔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理赔,不可以再理赔。如果从其他保险公司理赔后,还有余额未理赔,可以提供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投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最后在工作人员的劝解下,陈先生表示自己不太了解相关规定,以为自己在多家公司买了保单,就可以全部同时申请理赔。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陈先生,以为可以多家保险公司同时申请理赔,其实是重复理赔,有可能触犯法律。

近些年,因电子发票的盛行,且电子发票的可重复打印性及消费者对发票理赔原则的不熟悉,经常会发生一张发票多家公司同时理赔的事情。民生保险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电子发票理赔一定不能一张发票重复理赔两次,若使用电子发票在多家公司重复理赔有可能构成欺诈,应避免该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