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大事项信息

截止目前,2020年度,我司行政处罚信息披露文本如下:

黑龙江分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因存在部分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代理人非本人签字、系统中所录代理人业务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对分公司罚款15万元,对相关当事人并处2万元的罚款。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档案中存在虚假材料的问题,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黑银保监罚决字〔2020〕21号)。(发布日期:2020年5月28日)

江苏分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因涉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分公司处罚款12万元,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苏银保监罚决字(2020)17、18号)。(发布日期:2020年6月17日)

黑龙江分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因在开展新人岗前培训时存在未对全部人员进行培训的问题,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对分公司处罚款5千元(黑银保监罚决字(2020)47号)。(发布日期:2020年8月26日)






20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