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大事项信息

截止目前,2018年度,我司行政处罚信息披露文本如下:

黑龙江分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按要求回访,受到黑龙江保监局对分公司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相关当事人处以5.5万元的罚款(黑保监罚字〔2018〕7号)。(发布日期:2018年1月29日)

山东分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因欺骗投保人,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新型产品回访未在犹豫期内完成,个人代理人欺骗投保人,受到山东保监局对分公司罚款14万元的处罚,对相关当事人处以5.5万元的罚款(鲁保监罚〔2018〕21号)。(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9日)

安徽分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因有5笔小额理赔案件未在法定期限内赔付,受到安徽保监局对分公司罚款5万元,对相关当事人处于1万元的罚款(皖保监罚(2018)14号)。(发布日期:2018年9月21日)


2018-09-29